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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天津市和平区政法委共建合作协议签约


发布时间:2023-06-02

法学院消息(通讯员 王欣)5月30日下午,法学院与天津市和平区政法委共建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天津市和平区政法委举行。和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宁,和平区法学会会长吴金星,市法学会党组成员、联络部主任刘翠山,和平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晨、于克强、汪斌、孙玲出席活动。和平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和平分局、区司法局、各街道分管负责同志,我校法学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陈宁对做好合作共建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要高度认识合作共建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责任担当,把合作共建作为法治和平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是聚焦重点任务。要聚焦法治理论研究,推动法治理论与课题调研工作;要聚焦法治人才培养,拓宽平台渠道,加强人才双向磨练;要聚焦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凝聚工作合力。双方要以共建协议为“责任书”,进一步落实好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强化政策保障,为合作共建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他强调,本次合作共建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双方要以开放的姿态、坚定的信心、务实的作风,推进共建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为深化法治和平建设、推动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理论研究作出新的贡献。

刘翠山对双方合作签约表示祝贺,希望双方在共建共享共赢的原则下,发挥法学院人才智力资源密集的优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服务市委“十项行动”,在法治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实践调研、法治示范区建设等方面深度合作,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在基层全面开花结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谱写壮丽篇章。

陈宁与法学院党委书记阮大强签署《共建合作协议》,吴金星为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科带头人郭庆珠颁发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聘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郝磊宣读共建合作协议主要内容,他表示,双方正式签署共建协议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促进政产学研合作和理论与实践的有机融合。双方的合作有助于实现互补共进、互利共赢。希望双方能够切实做好合作的规划设计,形成更具体可操作性的方案,在党建、法学人才培养、实务研讨、学术交流、课题研究、法律服务等诸多领域加强合作交流,同时不断深化和拓展合作领域,把合作协议所确立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实落细,把双方美好的愿景变为生动的现实;希望通过双方的合作,能够为推动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的落实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标志区的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究、专题调研、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站建设、教学实践、党建活动和文化建设、人员交流、就业、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学术交流与实务研讨等十个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


照片由法学院提供

编辑:张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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