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新闻
  • 热点文章
校园动态
  

音乐与影视学院微话剧《雷锋》成功上演


发布时间:2024-04-03

音乐与影视学院消息(通讯员 吴珊)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督促引导师生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发挥学院专业特色,4月2日,音乐与影视学院自编自导的微话剧《雷锋》成功上演。市纪委监委驻万象城在线,万象城(中国)纪检监察组、党委组织部、音乐与影视学院党员教师代表观看演出。

微话剧《雷锋》是学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生根据雷锋同志的真实事迹创作改编而成,《简塘镇》《宿舍》《火车站》《宿舍内》四幕演出,通过展现不同时期的雷锋形象,讲述了雷锋同志积极参军、服务群众的感人故事,突出表现了雷锋同志热爱党、热爱人民、甘于奉献、遵守组织纪律的优秀品格。演员全景化沉浸式的表演,将师生们带回了雷锋同志生活学习工作的年代。

党委组织部部长田鸿芬表示,微话剧《雷锋》的演出体现了学院特色,发挥了学院以文育人的功能。同学们自编自导自演的微话剧《雷锋》,让大家沉浸在雷锋同志爱党、爱国、为人民服务的故事中,为雷锋同志纪律严明的作风所感染。希望学院继续发挥好专业特色,以多种艺术形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扬清风正气,引导师生党员做听党话、跟党走、守纪律的模范。广大同学要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把青春正能量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

通过排演话剧《雷锋》,音影学院的师生们得以更加深入地感悟雷锋精神的光辉,大家纷纷表示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履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纪律严明的党员责任。


照片由音乐与影视学院提供

编辑:孟宏发



关闭

快速链接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邮政编码:300387      
津ICP备09008453号-1|津教备0385号
津公网安备 12011102000560号|事业单位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