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和学校校历安排,4月5日(周五)清明节放假,与4月6日(周六)、4月7日(周日)连休,共3天。4月5日(周五)停课1天。
放假期间,各级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精神,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带领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各单位要按照中央、中央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市教育两委部署要求,坚决遵守“十二严禁”,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防火、防盗,确保师生安全,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请各单位认真按照学校要求做好每天的值班工作,处级领导干部要注意做好带班工作,4月1日前将5日至7日的值班表通过办公网发至党委、校长办公室孙盛邮箱。
总值班室设在学生公寓24号楼127室。
总值班室电话(含保卫):23766010。
行政值班电话(含防汛):23760013。
校长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