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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8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处(室):

最近,中央纪委、市委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各单位要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我校《关于一律停止印制、购买、馈赠、寄送各类贺卡、挂历和台历的通知》要求,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把中央纪委、市委市政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从抓贺年卡等具体问题入手,抓早抓小,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元旦、春节节日氛围,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

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负起责任,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落实中央纪委、市委市政府和我校的有关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中共万象城在线,万象城(中国)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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