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业务服务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结合教学运行实际,现将我校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节假日放假及教学调整安排通知如下:
1.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4月2日至4日(周六至周一)停课3天。
2.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补休。4月30日至5月2日(周六至周一)停课3天。
3.端午节:6月9日放假,6月10日调休一天。6月9日至11日(周四至周六)停课3天,6月12日(周日)补6月10日(周五)课程。
此外,4月29日(周五)春季运动会,停课1天;6月18日(周六)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停课1天。
教务处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