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业务服务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结合教学运行实际,现将我校2017年上半年节假日放假及教学调整安排通知如下:
1.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周一)补休。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2日(周六至周一)停课3天。
2.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至4日(周日至周二)停课3天。4月1日(周六)上单周周一课程。
3.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4月29日至5月1日(周六至周一)停课3天。
4.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8日至30日(周日至周二)停课3天,5月27日(周六)上单周周二课程。
另外,4月28日(周五)春季运动会,停课1天;6月17日(周六)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停课1天。
教务处
2016年12月30日